拍卖成交确认书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和本场拍卖会《拍卖资料》之规定,双方签订本成交确认书如下:
一、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举办 拍卖会,买受人 在本次拍卖会上以最高应价成功竞得: 。
二、成交金额:
成交价款人民币(大写): 。
拍卖佣金人民币(大写): 。
合计金额人民币(大写): 。
三、买受人对《拍卖资料》、拍卖标的及拍卖会全部过程无异议。
四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向委托人当场缴纳成交价款 的拍卖定金;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,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。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相关税费,买受人按照《拍卖资料》中的相关规定承担。
五、买受人违约必须承担《拍卖资料》中设定的违约赔偿金及相关法律责任。
六、在本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履行过程中发生异议时,由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时可向山东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七、本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一式 份,买受人持 份,拍卖人持 份,其余 份送有关单位备案,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。
拍卖人: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 买受人:
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: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:
签定日期: 年 月 日
签定地点: